盘点流失海外文物如何回家:巨资回购 跨国诉讼

2015-03-29 11:37:20来源:新京报

【战争损毁】

抵还等量类似文物

欧洲有比较成体系的文物返还实践,一战结束后签订的《凡尔赛和约》中明确提到了这一问题,规定德国和奥地利等战败国,必须无条件归还从其他国家劫掠的文物。德国必须在比利时政府提出要求的三个月内,重建在战争中被德国焚毁的鲁汶大学图书馆;对于战争中焚毁的珍贵手稿、图书、地图及其他文物,德国必须依据“以书还书,以手稿还手稿”原则,以同等数量,相同或相类的其他文物相抵还。

【二战掠夺】

民间组织发起谈判

日本也劫掠了不少朝鲜半岛的文物。1965年日韩签订《日韩基本条约》,双边关系恢复正常化。日本此时向韩国返还了大量文物。韩国民间组织“收回朝鲜王朝实录委员会”同东京大学进行了多次谈判,2006年成功要回了东京大学图书馆馆藏的韩国古籍朝鲜王朝实录,为东亚国家尤其是中国解决二战期间被日本掠夺文物的返还树立了很好的先例。

二战后,德国根据法律和协议,归还给了犹太人很多文物;此后美国和苏联又将原属于德国的部分艺术品和文物归还给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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