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看房随口还价遭售楼员逼单 不准吃饭上厕所

2015-03-25 16:46:16来源:华西都市报

第四步:拖

交款10天后大妈还没拿到购房合同

更让张大妈感觉生气的,是付钱前后售楼部态度大变。

按双方约定,张大妈购房实行分期付款方式。即先交50万零5000元,本月底交第二笔购房款。回到售房部,郭某拿出一份空白的商品房合同,要张大妈先签字,第二天来拿合同。第二天,张大妈到售楼部拿合同,得到的回复是“还没办好”。从3月9日到3月19日10天时间,张大妈天天跑到售楼部追要购房合同,销售人员总是以“经理不在盖不到章”、“还在房管局备案没办好”、“设计图纸没下来”等为由,让张大妈白跑路。3月19日下午,张大妈打电话询问合同好久能办下来时,售楼部经理的答复让张大妈气炸了:“合同还在眉山总公司审,可能要等到4月中旬才能拿到。”

开发商回应:

售楼员做法欠妥已被公司开除

对于张大妈讲述种种“逼单”遭遇,该楼盘总经理王峰称不需要与销售员郭某当面对质,因在处理张大妈购房问题上的欠妥,他已被公司开除了。

“张大妈担心被骗问题,根本不存在。至于销售人员郭某,对张大妈采取的种种逼单行为,主要是因为涉及他个人销售提成的原因。”王峰认为:销售员郭某不让张大妈上厕所,和吃饭的行为,是否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那是郭某的个人行为,应是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关于合同时间问题,王峰的解释是:由于泸州正在搞不动产登记试点,商品房合同网签一般需要一周时间才能办下来。

随后张大妈提出要求退房,却遭到王峰的拒绝。在王峰的督促下,当天售楼部终于给张大妈拿出了商品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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