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权力清单时间表明确 市县两级明年完成

2015-03-25 14:23:08来源:经济参考报

改 善 简政放权仍有空间

2014年,在4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有21次提及简政放权,一些省份的权力清单减掉了近七成。政府连续的自我削权,给企业带来了很大助益。“现在企业不用年检了,不仅省了年检费用,工商也不会因为年检不及时罚款了,财务也不用再专门去跟税务局的税收专管员搞好关系。”重庆梵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一夔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尽管如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于日前发布的2015年《法治蓝皮书》还是指出,权力清单制度成效显著,但仍有较大改进空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卢超认为,以行政审批改革为核心的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在地方层面上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运动式治理的痕迹仍然较重。卢超说,改革过程中缺失严格的法定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缺乏相关公众、专家、企业等社会主体的参与机制,并且对于地方层面的权力清单、行政审批改革实践也缺乏法定化的监督机制,使得审批改革的简政放权效果往往仅能维持一段时间后又死灰复燃。

其次,地方政府的选择性放权现象较为明显。诸多地方政府在行政审批改革之际,为了实现地方层面的GDP竞争,假借简政放权之名,行放弃社会性监管义务之实,使得诸多本应加强规制的领域出现监管真空。

此外,缺乏事中与事后监管的配套机制。当前运动式的行政审批改革与权力清单制度,短期之内将大量传统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完全寄托于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来填补监管真空,但是地方政府的规制治理能力恐怕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最后,市场自我规制手段的不足。以运动式治理为主导的简政放权模式,在极短期限内迫使政府将大量许可审批事项交付行业自治组织,这些行业协会组织是否已经具备相应的监管能力,存在很大疑问。

“我们在多个领域调研发现,终归还有计划经济的阴影在束缚,地方部门的权力很难拿下,没用的下放的多,没权的下放的多,下放了以后事后又增加的问题又多,实际上等于下放权力太少。”民革中央副主席修福金说。

记者 方烨 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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