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加快农业发展 农民进城落户仍有宅基地使用权

2015-03-24 09:49:00来源:东南快报

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今年我省将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现阶段,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

进城农民工将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意见》提出,今年我省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根据《意见》,我省将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根据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开展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增强农民工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

“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意见》明确将逐步推进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

《意见》规定,现阶段,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养培训规模,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回乡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项目的,纳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给予扶持。

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50元

《意见》明确要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今年卫生补助经费提高到每个常住人口人均40元左右,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50元。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制度,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试点,支持农村因地制宜建设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提高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

除此,今年我省还将新改建农村公路1600公里、改造危桥200座。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提升1500公里,推进2000人以上建制村通村公路拓宽改造,新增、更新农村客车350辆。解决91万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今年,我省将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807个试点村确权登记颁证,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稳步推进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在4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和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中心镇启动开展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乡村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强化村庄风貌管控。创建一批宜居环境示范县(市、区),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整治村庄1000个,树立示范村100个,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30条以上。

争取年底实现村镇银行全省所有县域全覆盖

《意见》规定,对涉农信贷投放达到目标要求的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并优先配置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资源。大力推进各类商业银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扩大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抵押物范围,探索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今年全省将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争取年底实现村镇银行全省所有县域全覆盖。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试点,支持组建村级融资担保基金。

同时,《意见》还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设施和生态建设项目。

(东南快报记者 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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