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5日讯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根据2014年受理旅游投诉及咨询反映的突出问题,向广大市民及游客发布三大旅游消费提示案例,市民在出游时要增强风险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
警惕旅游赠券陷阱
去年8月,福州的林女士称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四天三夜港澳游,旅游期间发现行程安排与原计划不符,且被强制要求购物消费,在游客无购物意向的情况下导游态度恶劣甚至威胁甩客。经市旅游质监所了解,林女士是按照朋友赠送“港澳游优惠券”上的联系电话(深圳手机号码)报名并自行前往深圳缴纳899元团费参加本次旅游的,后经调查旅游券上标明的“深圳XX国旅”根本不存在。
市旅游质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上存在冒充旅行社名义制作的旅游券,有港澳游、云南游、海南游等,市民持旅游赠券前往旅游被骗,遭遇强迫购物、购买到假货的情况偶有发生。但是由于旅游赠券上只有联系方式或发行方根本“子虚乌有”,旅游者往往无处维权,吃哑巴亏。
市旅游质监所特别提示:警惕以旅游券特别是港澳旅游券为噱头的宣传招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所谓的“赠送”“免费”,都是以付出其他方面支出的金钱和精力为代价的某种促销手段,有的还会带来身心伤害。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和途径取得的旅游券,旅游者都应提高警惕,务必留意旅游券发行方的资质,可登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向发行方当地旅游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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