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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购物节已开启 您有一份消费提醒请查收

2021-10-27 11:48:52来源:东南早报

  今年“双十一”购物节已提前于10月拉开帷幕。消费者预交部分定金后,在11月付尾款时就可多获赠小礼品,或是比11月11日当天直接付款更划算。这样的购物宣传,让不少消费者心动。然而活动真的划算吗?日前,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消委会发布警示,网购高峰期也是消费纠纷高峰期,消费者“剁手”时注意绕开陷阱。

  面对各式各样的低价宣传,建议消费者提前关注商品价格,警惕先涨价再降价的消费陷阱。

  促销活动期间,一些店铺里“特价商品”经常收款后不发货,卖家的解释是“缺货”“售罄”。建议消费者购物前先向卖家了解商品存量情况,并就送货时间、退换货手续等问题达成协议,并注意保存好聊天记录,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定金”不等于“订金”。部分商家以预售的方式销售商品,规定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才能享受优惠价,而很多消费者不清楚促销手段中存在着在规定时间内未付款,订单可能被取消且定金不予退还等“猫腻”。消费者要注意“定金”不等于“订金”。“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定金”一旦支付,商家如无违约情况,消费者是不能要求退还定金的;而“订金”是可以退的。

  消费者还得小心“电商专供”陷阱。为了增加销量,有的厂商会放出某些型号产品或库存品,用于线上降价促销。所谓的“电商专供”商品一般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特别是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这种情况出现较多,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记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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