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2015年“三公”经费汇总完成 2年减少2818万

2015-03-13 08:51:53来源:海峡都市报

救济:210万元用于刑事被害人救助

社会救济方面,今年安排210万元涉法涉诉救助金,用于刑事被害人救助的相关支出。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从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依照一定条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今年漳州市交警支队安排漳州市“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办公室经费为21万元。

此外,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对特定执行案件中债权难以实现的,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临时性、应急性、一次性的帮助,今年漳州市本级这部分特困群体执行案件救助基金预算数为10万元。

在加强城镇弱势群体保障工作方面,民政局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预算金额为200万元。

(海都记者 朱加良)

分享到: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