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奸杀冤案坐牢18年:给狱友端屎尿挣分减刑

2015-02-11 12:00:58来源:新京报

男子因奸杀冤案坐牢18年:给狱友端屎尿挣分减刑

王本余时常在遂宁市区河堤上散步,那里人多,他喜欢热闹。他的右眼因小时候受伤换成假眼珠,平日出门戴着深色眼镜。

男子因奸杀冤案坐牢18年:给狱友端屎尿挣分减刑

王本余用国家赔偿的钱在遂宁市内买了一套房子,位于高层,他喜欢站在窗前眺望。

男子因奸杀冤案坐牢18年:给狱友端屎尿挣分减刑

提到自己的遭遇,被称作“川版赵作海”的王本余眼角湿润。因被认定为1994年一桩强奸杀人案的凶手,王本余在1996年被判处死缓,真凶落网后被改判包庇罪,并于2013年获释。

人物简介

王本余,61岁。四川遂宁市新桥镇白家桥村人,被称作“川版赵作海”。

1994年12月15日,在内蒙古包头蹬三轮的王本余回到出租屋,发现与他同住的河北籍男子李彦明杀死一名6岁女童。在对方“威胁与哀求”后,王本余用三轮车帮其埋尸。

次日,李彦明失踪,王本余被警方带走。1996年,他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2年12月,真凶李彦明在北京大红门再次杀人后落网,供出曾在包头杀害一名女童的案情。

2013年,王本余被改判包庇罪,因服刑期已满,于当年7月22日被释放。这一年的11月,他拿到150万元国家赔偿。

今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彦明死缓。得知这一消息时,王本余说,“我20年‘强奸杀人犯’的帽子,总算彻底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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