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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 福建省机关三公经费将定期向社会公布

2015-01-25 09:49:00来源:泉州晚报作者:郑意凡

  会议管理

  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

  各机关和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国内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会议管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报销会议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事由、内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进行审查,控制团组和人员数量、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安排与本机关业务工作无关的考察和培训。

  (泉州晚报记者 郑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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