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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 福建省机关三公经费将定期向社会公布

2015-01-25 09:49:00来源:泉州晚报作者:郑意凡

  公务用车

  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在一些地方陆续腾退超标办公用房的情况下,腾退出来的房屋要如何处置呢?对此,《办法》予以明确,各机关超过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以及因新建、调整和机构撤销腾退的办公用房,应当及时交由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各机关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已出租、出借的,应当交由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公务用车方面,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各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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