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议案三:
制定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关注理由: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逾3万台注册在用电梯。由于在设计、安装、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不够完善,电梯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举报投诉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代表献策:
侯爱平等10名代表在议案中建议,尽快制定《福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电梯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责任,形成监管机制完善、安全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及时、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的电梯安全保障体系,填补我市无电梯相关法规的空白,减少电梯投诉和电梯事故,确保我市电梯安全使用。
议案四:
制定城市建筑
景观管理办法
关注理由:
近几年,福州市集中力量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沿街建筑景观有了较大改变,城市品位有了极大提升。但沿街建筑景观的管理动态性很强、构成要素繁杂,导致目前福州市的沿街建筑景观还不尽如人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品位的提升。
代表献策:
叶醒等10名代表建议,通过制定《福州市城市建筑景观管理办法》来改变上述现状。
议案提出,现有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符合街景要求。残破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当及时整修。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应当按照规划的管理规定进行立面设计和建造;具有代表性风格和历史价值的建(构)筑物(包括历史保护建筑物、历史遗迹、名人故居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划控制,保持原有风貌特色,不得随意拆除、改建、装饰装修,并设置专门标志;建筑物的屋顶、平台、外走廊,应当无垃圾、吊挂物和随意堆放的杂物,不得违法搭建附属设施;建筑物附属的防盗网(窗)、晒衣架、防护栏等应当采用不易锈蚀、脱皮、变形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