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徐凡新:“三个环境”促和谐

2014-11-27 12:19:29来源:人民网

  主持人:徐局长,我们知道“法治中国”离不开良好的环境,福州市公安局提出了“三个环境”的概念,能不能给我们解释一下?

  徐凡新: “三个环境”指的是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这是我们推进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主持人:我想当前大家最关注的,就是法治环境的建设。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公平正义和合法权益,福州公安在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徐凡新: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的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福州公安维护公平正义的做法,是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我们全面探索“科技加制度”的执法监督模式。

  主持人:具体都有哪些举措呢?

  徐凡新:首先是加强执法流程管理。我们全面推动网上执法办案工作,大力完善“案件材料录入、案件网上审批、案件网上考评”的网上执法办案新机制,创新规范涉案物品管理和办案监所管理的模式,推动市县两级执法办案中心、派出所“四区八室”等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把全部执法内容纳入执法监督流程,杜绝民警执法“体外循环”。其次,我们通过建立派出所、分局、市局的三级监督把关、“日汇总月通报”等常态化监督机制,形成了网上网下、环环相扣的无缝监督运行模式。今年我们还全面建立了执法质量的考核评议工作,定期进行执法检查。

  主持人:除了管理和监督以外,在日常工作中有没有出现一些薄弱环节,这些薄弱环节怎么进行整改?

  徐凡新:我们针对接处警、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等容易产生执法问题的环节,大力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能够及时发现民警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且能够及时监督他们,督促他们整改。我们还通过开展民警的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执法培训来提升民警的执法素质,从而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公信力。

  主持人:我想对于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需要法治环境,还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那么在建设社会环境方面,福州市公安局做了哪些工作,咱们来看一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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