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近4成PM2.5源自汽车尾气 二环将设环保电子眼
2014-03-28 10:21:51来源:海峡都市报
载客载货汽车 禁止转入福州
即日起,福州将提高新注册机动车准入门槛。同步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环保车型核准目录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对未列入公告或公告撤销后销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为防止外地污染车辆流入福州,《细则》指出,申请转入的机动车,福州同步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环保车型核准目录规定,并经机动车尾气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或经机动车尾气检验不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入手续。禁止转入摩托车、微型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及所有载货汽车和挂车。
今年10月投用 环保“电子眼”
据悉,福州将对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采取限行措施并逐步扩大市中心城区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限行范围,确保今年底前,将限行范围扩大至二环以内(含二环);加大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电子执法力度,今年10月建成二环(含)以内无绿色环保标志电子执法系统,即“电子眼”。
对“冒黑烟”的车辆,环保、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将密切配合,实行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对超标排放机动车的管理。对规模化运营且使用频率高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辆等,推进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
福州将推行在用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验工作,即采用较为先进设备,对汽车尾气进行立即检验。明年1月1日起,全部采用简易工况法检验,定量反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
(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陈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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