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周,晋安区法院曝光了新一批的失信名单。
在完成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之前,这些被曝光者将被限制高消费以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据介绍,这批限制高消费名单包括黄锋华、严香梅、龚友贤、郑明华、吴德清、陈显库、陈上琴、福建三江饮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云龙)、陈美萍、黄丽娜。
晋安区法院介绍,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晋安区法院提醒,在名单公布之后,被执行人完成债务履行的,可及时与该法院联系申请撤销。
据了解,限制高消费项目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列车组列车全部车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