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铁路失信名单在西安公布 180天内限乘所有火车
央广网西安5月3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刘卫国 王小东)记者从西安铁路公安局获悉,一名乘客因个人原因错过了乘车时间,在列车停止检票后翻越闸机护栏打伤检票员,西安铁路公安处及时出警处置,以扰乱站区治安秩序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将该名乘客纳入“铁路失信人黑名单”,当事人将在180天内限制乘坐火车。这是《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2018年5月1日实施后的首例。
据介绍,5月1日18时35分许,西安铁路公安处杨凌南站派出所民警杜飞超在开展治安巡逻时,接到站务员报称,一男性乘客因自己疏忽大意错过了杨凌南开往兰州西的D2569次列车乘车时间,当该次列车已经停止检票关闭闸机时,该乘客企图强行进站时被站务人员极力劝阻,在此期间,该乘客使用粗俗言语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并对站务员肢体上推搡撕扯,造成站务员右前臂软组织损伤,随后翻越护栏进入进站通道。
西安铁路公安处杨凌南站派出所民警快速出警,及时将这名旅客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与此同时,西安铁警及时将该起案例通报了铁路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发改委、中央文明办、铁路总公司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铁路部门派员现场对该旅客宣读了相关规定,根据该文件限制范围第一条第一款“该旅客已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规定,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在接下来的180天内,限制乘坐火车,这也成为该法律条文实施后西安查处的首例“失信黑名单”案例。
西安铁警提醒:从5月1日起,凡是出现扰乱铁路站车秩序、在动车列车组上吸烟、倒卖车票制造假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 身份证件票乘车、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等情形的,都将面临180天内乘坐火车的限制规定,希望广大旅客群众文明乘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铁路站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