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检察院:回顾过去初心不改 展望未来使命在肩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程慧 吴睿
开栏语: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及时宣传福州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做法和成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成绩,即日起,福州日报开辟《讲述检察好故事 弘扬法治正能量》专栏,刊发来自基层检察院的报道。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是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之年,更是鼓楼区检察院接续过去、展望未来的检察工作新元年。
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各项要求,鼓楼区检察院持续深挖彻查、打财断血、净化环境,创新建立“六个一律”办案机制,扎实推进“六清”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并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3件3人。
鼓楼区检察院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建立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日立案、三日作出决定、一日告知”快速办理机制,依法对涉企人员决定不批捕108人、不起诉40人、变更强制措施35人,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该院开展涉民营企业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监督立案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4件,推动区司法局出台《涉企矫正对象经营外出审批管理操作指引》,同时建立服务民营企业“五定办法”,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鼓楼区检察院立足职能精准扶贫,向11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8.5万元。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院与甘肃省岷县检察院开展“云上”结对共建协作,以业务“扶智”推动扶贫攻坚走深走实。该院护航金融安全,审查逮捕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8人,其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重大非法集资犯罪9人,与区金融办、公安、法院协同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强化监管合力。与此同时,统筹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措施,督促治理城市内河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工地噪声等领域的环境问题。
“我们将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脚踏实地、只争朝夕,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新的优异答卷!”鼓楼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