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乡村振兴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无财产、无资料、无管理人员,破产清算怎么办?

闽侯法院促成债务人债权人和解

2021-01-23 09:00:16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林春长

  福州新闻网1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菁菁 李平)日前,闽侯法院裁定认可福州艾克斯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这是闽侯法院“执转破”专门合议庭成立以来审结的首例破产和解案件。

  艾克斯诺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登记成立,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工艺品、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等。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执行人向闽侯法院申请艾克斯诺公司破产清算。去年10月19日,闽侯法院依法受理该案件。

  经调查查明,艾克斯诺公司无财产可破、无资料可接管、无相关管理人员在岗,破产清算工作一时难以推进。为破解僵局,承办法官会同破产管理人辗转寻找到艾克斯诺公司原股东李某,向其释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等相关人员有提交公司材料、履行出资的义务,督促其劝导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公章等材料,以推动清算程序顺利进行。

  经法官释法、破产管理人说理,李某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法律责任与诚信风险,开始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并出席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经说理,李某表示自愿代为清偿债务,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和解。破产管理人当场根据和解情况撰写和解协议草案并经债权人讨论后全数表决通过。上月4日,闽侯法院就此案裁定和解;上月8日,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