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功显赫!王丽朝,授予二级英模!
喜报!
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丽朝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为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大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弘扬公安英模精神,在全警中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6月8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在福清市举行授予王丽朝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颁授仪式。
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潘臻颖出席颁授仪式并讲话。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处处长王育,福清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祥春,福清市公安局党副书记、政委林雄及党委班子成员,以及王丽朝同志的亲属代表参加颁授仪式。
颁授仪式上,王育副主任宣读了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功集体个人——王丽朝“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的命令》。潘臻颖主任为王丽朝同志颁发奖章及证书。
潘臻颖主任指出,福州公安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队伍,也是一支英雄辈出、正气浩然的队伍。她要求:
一要坚持筑牢政治忠诚警魂。
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
二要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
要充分发挥公安英模引领带动和示范教育作用,不断激励广大公安民警学习公安英模身上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英雄气概,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民警坚定理想信念、忠诚职责使命,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三要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
要进一步突出查处重点,强化工作举措,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多发性、顽固性、典型性问题,重点推进“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接处警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类施策、标本兼治,以攻坚克难的成果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教育整顿工作成效。
王丽朝同志现任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曾多次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获评全国“猎狐”专项行动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执法办案能手等称号。
王丽朝同志始终奋战在公安工作第一线,长期从事扫黑除恶工作,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在刑侦大队20年工作期间,他屡破大案,屡立战功。2016年任经侦大队大队长以来,经侦工作绩效考评连续5年位列福州市第一名。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王丽朝同志担任福清公安扫黑队副队长,带领扫黑办成员先后打掉以林氏父子为首等3个黑社会犯罪组织,共抓获组织成员547人,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594条,办结率100%。
王丽朝只是福清公安队伍中的一个缩影。
自2018年1月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福清市公安局在省市公安及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要求,科学统筹谋划、强力组织推进,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整体战、歼灭战,先后打掉3个涉黑组织,摧毁2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专项成效位居福州全市前列,助力福清平安“三率”创历史新高。其中,扫黑除恶好评率在2020年蝉联全省第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列全省第二、福州第一,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9年福州、福清公安联合侦办“2018.3.30”专案组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时代呼唤英雄,英雄光耀时代。福州公安将大力弘扬英模精神,立足岗位,全面提升职业素养,用“好公安 很平安”的闪亮品牌,献礼党的百年华诞,以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