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安4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全国、全省表彰

来源:福州公安微信

  今年是第131个“五一”国际劳动节、第72个“五四”青年节。在这些“无奋斗、不青春”的节日里,特别讲忠诚、特别讲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福州公安队伍中,共有4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全国、全省表彰。

  其中,1名民警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个集体、1名民警分别被福建省总工会授予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

  1个集体被公安部、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集体;2名民警被共青团福建省委授予第十八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

福州公安4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全国、全省表彰

 

责任编辑:李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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