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6月1日起,福州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居住权登记全面启动,今后买卖二手房,如果没有明确“居住权”问题,就有可能出现“房子归你,他人入住”的情况!
叶义斌 摄
居住权
不会随产权人信息的转变
而发生变化
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林律师:“居住权的设立,是为了将房屋使用权在居住权人和所有人之间进行分配,从而满足赡养、抚养等不同的需求,可以解决特定的家庭成员和家庭服务人员之间的居住困难,保障弱势群体住有所居,如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之前为自己设置居住权,独居老人去世前为保姆设置居住权。”
叶义斌 摄
林律师表示,居住权不会随产权人信息的转变而发生变化。
所以,购房者虽然可以过户有居住权的房屋,但不能消灭居住权。
拥有居住权的人虽然没有房屋所有权,但可长时间甚至终生居住,受到法律保护。
而购房者只能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才能拥有房屋全部的使用权。
在买二手房之前,如果没有明确这个问题,就有可能出现“房子归你,他人入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