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2020年底前
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福州、厦门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
2022年底前
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
2025年底前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福州、厦门等有条件的地区,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全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