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傍晚,福州一家超市内,顾客正在用塑料袋装东西。
福州晚报记者 陈长森 赵铮艳/文 石美祥/摄
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年底前,福州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应对塑料污染 事关群众健康
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完成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作出部署。
福建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紧盯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重点环节,通过禁止一批、限制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有序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制度。
塑料污染治理 各阶段目标明确
根据新出台的通知,到2020年底,我省按照国家部署,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我省禁限范围有序扩大,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到2025年,我省塑料制品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福州、厦门等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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