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各类企事业单位供岗12万个
福州新闻网8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就业是民生之本。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就业压力显著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昨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稳住现有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突出抓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促进相关重点群体就业、压实就业工作责任等举措,统筹推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
以工代训
搭建用工调剂平台
《实施方案》明确,继续实行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可根据新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纳入补贴范围。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搭建全市统一的用工调剂平台,推动企业间及时、有效进行余缺调剂,稳定用工。将用工调剂平台奖补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增加就业岗位
支持灵活就业
加快“三个福州”建设,实施“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百项千亿”技术改造行动、“新基建”专项行动,增加就业岗位。
今年内企业吸纳职工就业满2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就业满6个月的,再按每人1000元标准再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补贴标准从最低缴费额的50%提高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