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儿童自行车从济南章丘区姜先生所在单元楼的22楼扔下,落到三楼平台上,车轮已经被摔变形。
这样的事情在姜先生所在单元楼发生了不止一次。
危险物品频从天降居民心惊胆战不敢出门
济南章丘区诺德名城小区,事发的单元楼有31层,居民表示,之前就经常有人从高层扔下来生活垃圾等物品。
周围的地砖、钢化玻璃、房檐都有被砸碎的痕迹。
居民楼的三楼是一个公共平台,楼上的住户经常在这里晾衣服,现在因为高空抛物,大家都不敢使用这个平台。
扔下来的物品有时会落到街边的商铺门前。有次一个铁索从天而降,落在离行人只有一米远的地方。
姜先生就住在三楼平台旁边,经常听到高空坠物的巨响,感到心惊胆战。
抛物者行踪难觅 业主自掏腰包安监控
为了找出这个罪魁祸首,姜先生自掏腰包安装了三个摄像头。但因涉及居民隐私,楼道内无法安装监控,仅能从单元楼外侧拍到抛物者从高层扔东西的过程,却没能拍到这个人是谁。
“高空抛物”被写入《民法典》 情节严重或可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即禁止从建筑物中抛之物品。
律师认为,姜先生所在单元楼的高空抛物案件中,抛物者有多次高空抛物行为,且物品大、楼层高,或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可以进行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