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福州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夜色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福州市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建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今年内,全市各县(市)区将在现有20个夜色经济街区的基础上,选择提升或新建1个市级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通过增加内涵、扩大规模、增强特色、区域辐射、扩大影响,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市级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力争将“夜福州、幸福城”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夜色经济品牌。
为何建设提升?
活跃夜间商业 加快复商复市
夜色经济街区是城市中自然形成或政府规划的各种夜间(晚6时至次日早晨6时)消费业态的集聚区域。福州市2018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夜色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市重点打造20个夜色经济街区。截至目前,已初步形成涵盖旅游观光、文化演艺、餐饮购物、休闲娱乐、体育健身、教育培训等多种业态、多点开花的夜色经济街区布局。2019年12月31日,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2019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福州市入选中国“夜间经济十佳城市”。
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福州市今年致力打造夜色经济街区升级版。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市在学习借鉴国内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后,充分调研论证,起草了《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市商务局表示,建设提升一批市级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可以加快福州市夜色经济街区复商复市,逐步形成食、游、购、娱、体、展、演等多元化的夜间消费市场,进一步提升城市活力,激发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增长。同时,有利于促进就业,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使福州市经济更加繁荣,老百姓生活更加便捷。
如何建设提升?
街区规模分两类 开展数字化改造
《行动方案》明确,市级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建设提升标准从街区规模、基础设施、交通管理、数字升级、多元业态、拓展服务、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等8个方面制定。
街区规模分为A、B两类。A类主商业街长度不少于300米或商业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开业商铺数量达到50家以上,年目标客流量不低于100万人次,年目标销售(营业)额不低于5000万元;B类(经济体量较小的县区)主商业街长度不少于200米或商业经营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开业商铺数量达到30家以上,年目标客流量不低于80万人次,年目标销售(营业)额不低于3000万元。
福州市还鼓励各街区在灯光广告上有所创新,体现特色,凸显魅力;按需增加夜间停车位或设置临时停车区域、出租车候客点、夜班公交线路等;在市级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拓展智慧服务空间。
根据《行动方案》,7月1日至11月30日为建设提升阶段,2021年元旦正式开街。
怎么保障推进?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 引入第三方验收考评
《行动方案》还明确了保障机制,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财政资金拼盘,发挥现有各项财政扶持资金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设提升;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将市级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四至范围内的相关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政府,适度调整放宽示范街区内的店招设置相关标准限制等。
值得一提的是,福州市将引入第三方机构,由专家组分组验收考评各县(市)区市级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建设提升情况,形成考评意见。对A类在考评中获得前4名的县(市)区,给予总计不超过1200万元的奖励。对B类在考评中获得前3名的县(市)区,给予总计不超过700万元的奖励。被评为各组最后1名且工作不落实、实际成效差的县(市)区,应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