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创新机制 加快补齐老旧小区“宜居”短板
福州新闻网11月25日讯(记者 邱陵)近年来,福州市委、市政府将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取得显著成效。25日,记者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2017-2018年共实施改造提升335个老旧小区,总建筑面积743.95万平方米,惠及8.5万户居民,投入整治资金约8亿元,整治后的老旧小区变得“绿起来、亮起来、畅通起来、和谐起来”。
据介绍,2019年,福州市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更高的标准继续对80个老旧小区进行整治提升。
坚持政府引导,建立好的工作模式
成立市老旧小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整治督导组、资金保障审核组、方案指导审查组、质量安全技术指导组、弱电管线整治技术指导组等5个专业小组,由市房管局负责牵头抓总,资源规划、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建立政府统筹组织、职能部门协调指导、属地区、街镇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党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居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以及项目生成机制、资金筹集机制、审核把关机制、共同参与机制、长效管理机制等五个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部门,工作落实到个人。
坚持精准摸底,明确整治内容
用“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下沉到一线摸排老旧小区实际情况,掌握一手数据。
同时,由市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设计联合审查小组,根据每个小区存在问题,反复勘察现场,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论证方案,科学规划设计,对症下药,对项目设计方案逐一把关审核,明确相对应的整治方案,形成“一区一策”,彻底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雨污分流、垃圾分类、“平安小区”建设等问题。
坚持“共同缔造”,党建引领,发动群众参与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作用,结合资金安排、小区实际和居民诉求,动员居民自发提出改造申请,共同制定改造方案,邀请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后期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如:军门社区通过实践深化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制、“党建联盟”等做法,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区事务,创造“坚持党建引领,健全三项机制,搭建三个平台,强化三项保障,打造五在社区”的军门社区工作法,形成党委政府、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成为全国社区治理的典范。
同时,福州激发共建共治热情,动员居民通过自筹资金、参与志愿服务、组建自治小组等为改造出人出钱,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如:安全局宿舍居民自筹10多万元用于楼道粉刷、更换楼道防盗门和对讲系统等。
坚持突出重点,软硬兼施
按照实现“环境提升、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目标,重点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居住环境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等工作。
在整治内容上,实施“12+N”项改造,地上设施地下工程并重。2017-2018年,福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共加装电梯150台。
福州还要求同步建立物业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后期维护和管理难题。
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多方筹措资金
福州老旧小区改造采用财政以奖代补、维修资金补充等多方参与的资金筹集机制,通过“居民自投一点、政府投入一点、社会筹集一点、企业(单位)支持一点”的方式筹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真正起作用的地方,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
坚持集散为整,改造片区化
根据区域特点和实际情况,对片区内的距离近但零星、分散、分属不同单位的老旧小区进行整合,街区式连片推进,统筹优化片区停车场、室外活动场所、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性设施布局,提升区域整体环境,使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惠及更多市民。
如:鼓楼区试点推行街区式连片综合整治,将军门社区、观风亭街片区、福寿巷等11个片区79个小区列为重点整治范围,其中福寿巷沿路11个小区,逐步整合“收编”,目前已统一管理了8个小区,后续还在推进。
坚持改革创新,探索政策扶持
福州通过简化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压缩前期手续,提高效率。如:建立了甲级设计资质的市级设计单位备选库,直接从备选库名录中随机抽取三家比选设计单位。同时规定施工单位需为具备市政、房建二级以上(含二级)双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将招标时间压缩至20天。
鼓楼区还建立了“老旧小区物业企业库”,入库的永安物业管了40个小区,另两家分别管了20个、17个小区,规模效率不断显现。
坚持全程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强化现场监管,成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以小区为单位在现场设立改造指挥部,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督,保障工程质量。
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调动居民参与热情,将居民义务监督员吸纳进改造指挥部,随时接受监督,随时整改问题,发挥业主监管作用。
坚持绩效考核,落实奖惩
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市对区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任务未完成或者质量品质不过关的予以扣分。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以市、区两级财政出资为主,市财政出资部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拨付,市级验收未通过的,市财政不予以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