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5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据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8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2930元,与2017年的48830元相比,增加了4100元,同比名义增长8.4%,增幅比2017年上升3.0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8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8%。
从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8363元、金融业(主要是各种保险代理、典当行和投资咨询公司)58423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56024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48倍、1.10倍和1.07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8296元,教育38301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8695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2.4%、72.4%和73.1%。
从增长速度看,增幅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采矿业和住宿餐饮业,比上年分别增长12.8%、12.7%和12.4%。增幅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教育、金融业和农林牧渔业,比上年分别增长2.0%、3.2%和3.4%。有9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8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