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长森 张旭 石美祥)昨日上午,省、市消委会等单位在喜盈门(福州)建材家具广场联合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公益宣传咨询活动,公开征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据了解,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示范性。针对不公平格式条款类案件,应提供消费凭证以及相关协议文本(全文),如消费者服务合同、汽车销售合同等;针对虚假广告类案件,也应提供消费凭证,并提供广告刊播内容(影音资料)、宣传单等宣传资料;针对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类案件,应提供消费凭证及相应的初步材料(如图片、产品说明等),同时对于造成侵害事实的,要附上受损的相关证明材料。线索可发送至电子邮箱:fjxwhlaw@163.com;或邮寄至福州市五四路358号9层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法律工作部;也可打电话或直接前往省消委会反映并现场提交相关线索及案件资料,联系电话:0591-8751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