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学生休学创业可保留2年学籍 贷款最高10万

2014-12-19 08:35:28来源:海峡都市报

  海峡都市报讯(海都记者 蔡镇金)日前,省人社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高校毕业生创业推出多项扶持措施,2014—2017年,引领3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

  本科生要完成32学时创业课程

  创业要从学校开始,《意见》指出,本科高校的每位本科学生要完成不低于32学时、不低于2学分的创业课程。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在学期间创业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2年。

  我省将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依次减税,扣减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低税率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和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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