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9月10日讯 为了延长鲜竹笋的保质期,让竹笋色泽更亮白,商贩竟用工业硫黄来熏制。昨日,南靖检察院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周某成、陈某升、陈某勇三人提起公诉。
2012年六七月份,听陈某升说南靖是竹笋主产区,周某成便有了到南靖收购鲜竹笋的意向。随后,两人谈妥用工业硫黄熏制麻笋尾,周某成按照每加工1吨麻笋尾100元的价格,支付陈某升代办费。
陈某升开始在南靖县丰田镇搭建简易加工棚,收购麻笋尾,并雇工人装卸、熏制及包装。同时,叫其弟陈某勇在现场负责管理。
2012年8月31日,公安机关与南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检查,在该窝点现场查获未使用的工业硫黄16包,已熏制完成的麻笋11万余斤。经鉴定,该麻笋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为2.1g/kg。
经办检察官介绍,二氧化硫具有漂白、保鲜作用。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及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工业硫黄,其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硫对人体有剧毒。
(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周维娜 黄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