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管得严
销售购买使用都要追责
工商部门表示,窃听偷拍的器材是不能随便销售的,窃听盗摄器材是专业器材,须有许可才能生产、销售。另外,电脑城内没收的设备均没有生产厂家信息,属于三无产品。即便商家拥有销售该类器材的资格,这些产品也不能上架销售。
据了解,除了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在经过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窃听偷拍设备进行秘密形式的调查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使用该类设备对他人进行监听、偷拍,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根据《刑法》第283条规定,对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可以予以刑事追究,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第283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窃听那些事
窃听县委书记三部下被判刑
2012年2月,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胡佳武的办公室被3名部下装上了窃听和偷拍设备。
据了解,胡佳武的三名部下先在武汉市购买了窃听、盗摄器材和数枚伪装摄像头的螺帽。同年3月,他们又购买了与胡佳武办公室同样型号的饮水机。随后,3人将窃听、盗摄器材安装在饮水机的内部,与胡佳武办公室的饮水机进行替换。
从2012年3月13日至10月2日,三人长期对胡办公室的情况进行窃听和偷拍。当年国庆节期间,他们再次潜入胡佳武办公室拿回偷拍设备,将资料剪辑后向胡佳武提出了“解决政治待遇”的要求。
2013年10月22日,这起县委书记被部下窃听、偷拍案开庭审理。3名被告人犯非法使用窃听、盗摄专用器材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少妇想抓小三网购反遭诈骗
去年9月,重庆一位23岁的女士怀疑丈夫有外遇,在网上购买窃听器想要抓住小三,没有想到反而被不良卖家骗了。
据了解,今年24岁的张女士大学毕业后就嫁给了身家千万的丈夫。丈夫在外地投行工作,平日里因为工作繁忙很少回到重庆的家中。去年,张女士的朋友告诉她,其丈夫在外地有小三。听到这个消息后,张女士非常焦急。和母亲讨论之后,张女士决定到网上购买窃听器,窃听丈夫的日常生活。千挑万选后,张女士选择了一款可以复制手机卡进行监听的设备,没有想到,这样的设备都是骗人的。
张女士既损失了钱,也没有找到丈夫外遇的证据,可谓是遭受了“双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