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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并已经实施保护滨海湿地公园地方标准

2007-10-19 00:11:49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檀东焜

  福州新闻网讯 省质监局近日发布《滨海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程》地方标准,要求服务设施用地一般不应超过公园陆地面积2%。目前,该标准已开始实施。

  标准要求,滨海湿地公园内供电、给排水、环保、邮政、通讯工程等配套设施应设在隐蔽地带。公园内不宜设置架空线路。引进野生动物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因物种引进影响本区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生存。宾馆、饭店、招待所、休养所、疗养院、游乐场等永久性大型建筑,必须建在游览观光区的外围地带。

  此项标准连同省质监局发布的《滨海湿地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滨海湿地公园等级评定》,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我省滨海湿地资源,促进滨海湿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福州日报记者 檀东焜 通讯员 沈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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