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立法

来源:福州日报作者:李白蕾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26日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管好用好革命文物大省的红色资源将有法可依。

我省是革命老区,也是革命文物大省。根据2020年完成的普查,我省拥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65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73处,不可移动文物点640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4.26万件(套)。同时,我省还有未列入文物的革命遗址2730处,以及其他部分未列入文物的烈士纪念设施。但是,当前我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状况不容乐观,亟需制定一部专门针对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来增强全社会保护传承意识,规范开发利用行为,惩戒少数不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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