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继父霸占继女 恬不知耻地称是为改善性功能

来源:泉州网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林清源 李平)从2005年起至2008年12月案发,在长达三年时间里,继父曾某多次强奸年幼的继女,还恬不知耻地称是为改善自己性功能。

  曾某,今年41岁,德化县人,1983年因故意杀人被德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3年刑满释放。2004年与被害人生母梁某结婚,小青(化名)是他的继女。

  2005年年底的一天下午,小青要求曾某载自己去上学。曾某见妻子不在家,顿起淫心,便对继女讲,“你让我玩一下我才送你去上学”。当时只有9岁的小青根本不懂得“玩”是什么意思,只得听从继父的摆布。

  一个星期左右后的一个晚上,曾某再次威逼继女和其“睡觉”,并恐吓她不许告诉母亲梁某。此后只要梁某不在家,几乎每个星期,曾某都会强奸小青一次,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去年年底案发,严重损害了小青的身心健康。

  去年年底,还在上学的小青逃课。老师感觉很奇怪,四处寻找,找到了小青。看到小青精神憔悴。在老师的细问之下,小青才说,自己经常遭受继父“欺负”。 老师感觉事态严重,赶紧带小青向警方报案。警方迅速将曾某抓捕归案。

  当办案人员问其为何会强奸小青时,他竟然说自己和妻子性生活很不协调,就认为跟小青发生性关系,会改善自己的性功能。

  庭审时,禽兽不如的曾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无耻,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要求对自己从重处罚。

  德化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采用胁迫手段多次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曾某在三年的时间内多次奸淫幼女,严重损害了小青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伦理道德,犯罪情节恶劣。近日,德化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曾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曾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邱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