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加多宝、王老吉的“红罐之争”到近期备受关注的“双飞人”商标抢注事件,品牌之争又增加一经典案例。
创始于1838年的法国“双飞人”品牌,1970年代进入中国港澳地区并迅速风靡香港市场,该地区的商标及销售权也一直属于香港全球药业。1999年江西双飞人将“双飞人”商标在内地进行抢先注册并进行销售。
2014年5月,为尊重内地商标法,法国“双飞人”更名为“利佳薄荷水”进入内地销售,未曾料遭遇伪正宗厂商状告,一举将广州赖特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利佳薄荷水在华责任单位)及十余家经销“利佳薄荷水”的本土零售商告上法庭。此后,两家企业的品牌溯源与商标归属权纷争一直未有定论。
异地管辖权之惑
作为一次热点事件,本报(21世纪经济报道)曾于2015年1月报道了该事件,“双飞人”商标被抢注,归属权至今存在争议。日前,本报进行了跟踪报道,采访多位业内人士,并实地走访了江西双飞人所在的江西樟树市,为读者还原事实真相。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及香港全球药业透露的信息显示:全球药业目前仅在内地广东省销售“利佳薄荷水”,且具有完备资质。而在江西双飞人起诉材料中,列出了药帮国药堂曾在江西樟树市销售“利佳薄荷水”的记录,因而在江西当地进行起诉。
记者走访了前案中被视为被告的江西省药帮国药堂药品有限公司,当被问及是否如此前起诉方所言“利佳薄荷水”曾通过其销往江西一事,药帮国药堂相关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公司从未经销过香港全球药业旗下的任何产品,不涉及实际销售药品,只负责药店的加盟与管理工作。
为更了解事实真相,记者来到了隶属于药帮国药堂樟树市的两家加盟店——和春药店、元泰药店进行采访。采访中,两家药店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药店从未销售过‘利佳薄荷水’”。不仅如此,包括大健康药房、昌盛大药房在内的多家当地知名连锁药房的负责人也表示,当地未听说过曾销售此产品一事。
事实上,自诉讼伊始,香港全球药业便一直对异地管辖一事质疑颇多。全球药业代理律师就曾指出,公司从没有许可江西方面药店生产销售“利佳薄荷水”,不可能与在江西的被告一起构成共同侵权,该案由江西的法院管辖缺乏依据。
真假“双飞人”授权
在江西双飞人官网上显示:其正牌双飞人产品系正牌资质并于江西生产。而记者在走访其工厂时发现,工厂基本处于半停工的状态。
据该工厂相关工作人员透露,该工厂平时仅有10余名生产工人,产能相当有限。该工厂进行基本生产后运往其他工厂贴牌包装后,再将产品运到广东等地销售,因为该省才是销售重镇,应该是与香港靠近,借助香港的“双飞人”的名气。
此前,香港全球药业董事伦洪楷曾向媒体直言:“江西双飞人公司宣称得到了法国双飞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实后者曾是在香港注册的空壳公司,现已处于撤销状态,法国利佳制药厂的产品都是在法国生产的,与该企业没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和授权。”
在法国政府商务部官网上查询“双飞人France Double Rider”授权情况,也仅显示出香港全球药业相关信息,并无江西双飞人的授权细节。对于以上种种外界质疑,记者多次电话联系江西双飞人负责人,截至发稿时尚未取得对方回应。
对于真假“双飞人”的品牌归属之争的后续发展,记者也将持续进行关注,无论如何,名字不重要,真相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