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向捕杀贩卖海龟说“不”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管澍

  福州新闻网1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管澍 通讯员 邱烨凌)本报记者获悉,即日起,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破坏海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海龟捕捉、交易、利用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海龟资源保护。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海龟是高度洄游的海洋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科研和文化价值,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Ι物种。近年来,非法捕捉、杀害、买卖、利用、走私海龟及其制品的行为时有发生,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为加大海龟资源保护力度,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海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联合各县(市)区渔业执法机构,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破坏海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包括对辖区内餐饮企业、水生野生动物展示展演经营企业和海区、渔区、港口码头等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有非法经营、利用、杀害海龟等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是否有非法捕捞海龟和误捕海龟不放生的行为等。

  同时,执法人员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渔民、商户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保护海龟的行列中,及时举报失信企业。

  下一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对海龟资源保护的执法检查力度,不断积累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经验,切实加强海龟资源保护。

责任编辑:林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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