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日前印发执行,将全面建立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
我省力争到2020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比2015年翻一番,自2018年起分三年逐步到位。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按照水环境质量、森林生态和用水总量控制三类因素统筹分配至流域范围内的市、县。
省政府公布了相关重点流域市、县范围,其中闽江流域涉及福州市的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闽侯县、永泰县、闽清县、长乐市、福清市,敖江流域涉及福州市的晋安区、罗源县、连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