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地装车摔伤责任分担存纠纷 福清高山司法所调解
福州新闻网4月2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曦 通讯员 杨燕玲)黄某2月份在吴某的菜地装车,下车时不慎摔伤,被送往医院医治。黄某伤情鉴定为腰椎萎缩性骨折。双方产生赔偿争议,遂请福清市司法局高山司法所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黄某认为自己在吴某的菜地装车时受伤,吴某应当赔偿一切费用。吴某则认为,黄某虽是在自己的菜地装车时受伤,但伤情是黄某自身原因造成的,只能进行适当补偿。双方的矛盾迟迟无法解决。
调解员在详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认为吴某并非不近人情,只是不愿意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看到双方均有接受调解的意愿,调解员明确了这起意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引发的治疗费用具体范围和法条依据,表明双方责任的分摊以及相关义务:黄某不慎意外摔伤,应负一半责任;吴某是菜地的主人,此事发生在自己人力可管理的范围,应当负有道义责任。
最终,吴某同意一次性补偿给黄某医疗费等费用1.7万元,当场付清。至此,这起纠纷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