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村群众“足不出户”可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福州新闻网4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为了一张小小的证明,百姓来回折腾三趟,跑了上百公里,这不符合‘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这是来自闽侯的市人大代表郑书鸿在《关于城乡统一流程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建议》中提到的问题。正视问题,市公安局马上就办,现在闽侯农村群众在当地派出所就可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郑书鸿代表在建议中说,目前我国公民出国留学、旅游、考察等,有部分国家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城区群众办理这一证明十分方便,但有的县级公安派出所无权出具该证明,给农村群众造成了不便。以闽侯县为例,廷坪乡村民办理一张无犯罪证明,要先到辖区派出所开一份流程表,经所里签字盖章后,再到县城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办好再到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取,等于来回跑了三趟近百公里。“现在各级公安机关的便民措施相比往年已经有了很大提升,希望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方面也要有所改进,方便偏远山区百姓的办证需求。”郑书鸿说。
市公安局答复说,代表提出的“通过网络技术,推广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核查业务系统,实现城乡统一的办理流程,让七县(市)的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能与城区同享便利”的建议很中肯。采纳代表建议,近日闽侯县公安局加快推进公众服务平台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业务系统的上线工作,确定了有无刑事处罚记录核查业务可由派出所设定窗口和县政府办事大厅窗口同时受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市公安局还表示,今后要继续对便民措施进行探索和创新,规范网上受理流程,引入快递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核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