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法院举办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
福州新闻网12月2日讯(通讯员 连法宣)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执法办案,保证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11月30日上午,连江法院举行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连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宗仁、福州中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林薇受邀参加。受聘26名合适成年人来自教育局、妇联、团委、关工委等机关团体推荐,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备一定法律、心理学知识,同时拥有丰富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
聘任仪式上,连江法院副院长陈朝晖宣读了聘任决定,并为合适成年人颁发聘书。连江法院代院长林岩就近年来该院的少年审判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与新聘任的合适成年人进行沟通交流,对他们的热心参与表示感谢。
“合适成年人”制度是指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的情况下,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部分权利,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这些受聘人员将在未来为涉罪未成年人行使法定代理人诉讼权利,承担起沟通、抚慰、帮教等职责。
聘任仪式后,连江法院少年庭庭长何吾勇还对聘任26名合适成年人进行业务培训,为他们介绍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未成年的刑事诉讼各个阶段权利义务,并侧重对合适成年人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重要事项进行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