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10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陈修文) 再过4天,范某就过了1年驾驶证实习期了,他却载着一车实习期驾驶员在高速路上酒驾,不仅驾照被吊销,还要被罚款。
5日晚,福州高速交警二大队在沈海高速长乐营前收费站查酒驾。当晚10时11分,民警拦下一辆车号为“闽A575W1”的轿车。经吹气检测,驾驶员范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进一步检查发现,刚满20岁的范某是四川人,2014年10月9日才拿到驾驶证,今年10月9日实习期满。
根据法律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否则将被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民警告诉记者,车内共坐了三男一女(含范某),4人都是“90后”,都有驾驶证,但都在实习期内。据了解,4人均在长乐某汽车维修厂上班,当晚喝酒聚会后准备开车到福州玩,因范某喝酒最少,决定由他开车。
最终,因酒驾等违法,处于实习期的范某面临吊销驾驶证、两年后才能重新考试并处罚款的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