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理由:9月29日、30日,本报独家披露福州观风亭街56号公正新村4座701单元住户郑学进与原单位省食品公司谈不拢补偿款拒交房,导致只剩100多米的观风亭路北段建设又遭延误。文章见报后,引起较大反响。
昨日,701单元住户郑学进深感社会压力大,改变了态度,经海都记者耐心劝导后,他说,只盼省食品公司给予合理补偿,他提出的补偿款也由原来的50万元降至30万元左右。他说,只要得到省食品公司合理补偿,就立即搬离。
701单元房是省食品公司于1995年加层扩建的,这种没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违建?该不该给予补偿?如果有补偿,按什么标准?701单元房补偿了多少钱?补偿款去哪儿了?昨日,记者就市民关注的话题再次进行采访。
701住户郑学进:深感社会压力大,补偿降至30万
住户郑学进昨日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说,他昨日找过鼓楼街道相关领导,希望街道出面与省食品公司领导再次协商,他不是不想退出701单元房,只要得到省食品公司合理补偿,就立即搬离。
郑学进说,701单元房是1995年原单位省食品公司集资加盖的,他出了1.5万元集资款、装修费,而安装一户一表、日常房子维修等,省食品公司都不愿出一分钱,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补偿了100多万元,其中拆迁办给予的搬迁奖励、装修补偿费等合起来有近20万元,这些钱按理都应该补偿给他,现在这些钱都在省食品公司,但省食品公司只愿补偿他12万元,这个合理吗?
郑学进说,他不愿做“钉子户”,看到《海峡都市报》连续两天的报道后,他深感社会压力很大,只需要得到省食品公司合理的补偿,原来他提出要50万元,现在只希望在补偿12万元的基础上再加上近20万元拆迁办的补助,一共约30万元左右。“现在省食品公司不愿退让,叫我怎么搬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