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10月21日讯(记者 朱毓松)我省建立支持福州新区建设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了四大主要职责,从省级层面加强对福州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加快推进福州新区建设发展。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有关通知。
联席会议由省直有关部门和福州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通知指出,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有四个:统筹协调支持福州新区建设发展相关工作,研究协调福州新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福州新区建设发展中在政策落实、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需要支持的重大事项;加强省市有关部门在福州新区建设发展中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细化相关工作措施及配套政策,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重大事项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部分或全部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设区市政府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