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推动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来源:滨海时报

  滨海新区推动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访副区长、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张铁军

  2014年5月20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运行,标志着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了实质性的重大突破。2015年5月20日,在滨海新区

  行政审批局挂牌运行一周年之际,本报以审批服务模式取得的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实践取得的成功经验以及下一步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等为题,采访了副区长、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张铁军。

  滨海时报:新区“一颗印章管审批”的创新之举受到全国高度关注。请问,区行政审批局挂牌运行一周年以来,滨海新区“一颗印章管审批”的审批服务模式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铁军:过去的一年,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一颗印章管审批”的审批服务模式取得九大成效。

  一是机构人员得到有效精减。将新区18个审批部门的审批机构随着职能一并划转,审批机构由18个变为1个,审批印章由109颗变为1颗,审批人员由600人减少到109人。

  二是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审批局组建后,先后两次进行合并和简化,审批事项先从216项减少到173项,再从173项减少到151项,减幅达30%。

  三是行政事业收费明显减少。一年来,共减少了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近6000万元。

  四是行政审批效率显著提高。投资项目、企业设立、资质资格等审批用时分别不超过原来的1/2、1/3、1/4,平均审批速度提升了75%,实现了全国审批速度领先。

  五是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一年来,共完成接件123420件,办结121691件,办结率达98.6%。新设立企业12337家,新设立企业注册资本达到2871.8亿元。得到社会广泛称赞和支持,没有行政复议和诉讼。

  六是得到国家和地方的肯定。2014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莅临检查指导,并给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国翘楚的定位;共接待国家部委16个批次,北京、上海、广东、新疆、西藏等328批次4728人到新区考察学习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新区废止的109枚审批公章被国家博物馆永久收藏。

  七是重要经验被国家采纳。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对政府鼓励的事项建立‘绿色通道’”等措施出台,采纳了滨海新区的改革经验。

  八是受到各大媒体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及各大门户网站等近130家媒体,组织了近1000个篇幅的全面报道。

  九是改革模式被成功复制。天津市15个区、县,新区各功能区,全部按照滨海审批模式进行复制,组建行政审批局。2015年3月,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印发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天津、河北、山西等八个省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宁夏银川市、湖北省襄阳新区、广西省南宁经开区等地也借鉴滨海审批模式,组建成立审批局。

  滨海时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挂牌运行一年来,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取得了哪些成功经验?

  张铁军:这一年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实现了五个方面的成功经验。

  一是坚定中央改革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是取得改革成效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部署,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先行先试。2014年1月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天津滨海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1号文,正式启动改革工作;4月3日新区研究成立审批局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区审批局的筹备工作,4月8日筹备组人员到位后,仅用44天时间就顺利完成了审批局挂牌运行的全部准备工作;4月9日,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落实〈天津滨海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10号文,明确了“八个创新”“四个一批”的改革目标及15项重点任务、三大保障措施,明确了改革方向。改革推进过程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不间断地到现场指导推动工作,为成功运行、一炮打响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勇于进行体制革命,敢于“伤筋动骨”是取得改革成效的关键。天津市在整体改革谋篇布局中,首先抓住的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个重点,突破行政审批长期以来的固有模式和制度藩篱,把滨海新区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商务委等18个部门的216项审批职能,集中划转到新成立的行政审批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现了“一颗印章管审批”。审批工作完成了由简单的物理平移到集中审批的化学反应。

  三是认真畅通机制梗阻,实施流程再造是取得改革成效的保证。区审批局成立以后,通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行政审批内部流程创新改造,提升审批效能。通过企业设立“一口式”服务模式、投资项目“一体化”“一条龙”办理机制,“一口统一接件、部门联动办理、一口统一出证”闭环式流水线作业等,把原来行政审批多个部门之间“串联审批”“信息孤岛”的旧模式改造为“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的新窗口;通过“一个窗口流转”,大幅提升了审批效率。围绕规范透明高效审批,持续发力,推动实施审批流程“三步升级”和“优化改造”,成立综合受理中心,采取“单一窗口、全项受理、专业审查、团队支撑、严格把控、终身负责”的审批运行新模式,实现了“受理、审查、批准”三分设。可以说,机制创新是取得改革成效的保证。

  四是不断创新制度举措,提高服务效能是取得改革成效的依托。为保持全国审批制度改革的示范性和可复制性,创新研究制定了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程(SOP),对全部审批事项要件和要件审查办法进行梳理、规范和公示,实行依法依规审批,最大限度消除自由裁量权,避免权力寻租;研究制定《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非主审要件“容缺后补”制度》,推行守规承诺制,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库,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与事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构建审批与监管协调运行“四项制度”;开通24小时便企便民服务热线,推行24小时网上办事渠道,方便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高素质帮办服务队伍,采取政府买单、无偿帮办的方式,全程全面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创新的制度机制,巩固了滨海审批全国翘楚地位。

  五是用活“互联网+”技术,突破信息孤岛是取得改革成效的保障。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审批、+管理、+监督、+服务等信息化手段,突破固有审批运行模式,有效提升审批效能。研究开发“行政审批与绩效管理系统”,发挥信息化审批与管理作用,突破信息孤岛,实行数据共享,通过“让信息和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制度+科技”监督监察机制,固化审批流程,采取网上留痕、电子监察,实现信息可追溯,提高监督质量;实行“受理、审查、批准”三分设,解决“推而不受、受而不理、审查无规、批不担责”等问题。建立网上投诉信箱,时时关注群众意见建议,提升服务质量。

  滨海时报:请问,下一步滨海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工作有怎样的目标和具体举措?

  张铁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仍然并永远是新区全部工作的主题,下一步,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目标是两个方面:一是让新区的投资贸易和生活服务更加便利化;二是让相对集中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围绕这两个改革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工作要从五个方面着力。

  一是制度机制创新需要不断探索。滨海新区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践,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要永葆先进,永做标杆,必须要持续深化。新形势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克强总理关于简政放权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要注重研究新举措、新办法,不断改革创新,高效服从服务于“两个便利化”的新要求。

  二是审批服务效率需要继续提速。目前个别审批事项的效率还不够高,特别是个别投资项目审批,还存在时限过长、需要的要件多、流程繁琐、标准要求高等问题。要加强研究,下决心探索最大限度减少评估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优化审批流程。

  三是受理窗口的布局需要更加科学。要充分发挥区行政审批局“单一窗口、统一受理”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对新区的全部受理窗口进行统一和规范。要加快街镇服务中心建设,整合行政服务资源,将所有便民服务事项下放到街镇,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加快建设城乡社区(村)便民代办点,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应用“互联网﹢”审批手段,推动所有审批事项实现网上申报。

  四是审批与监管的衔接需要更加密切。要按照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破除“一亩三分地”的指示精神,真正树立新区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真正形成“政府决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三者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制约的新格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清新区的改革形势,共同维护好新区市场秩序。

  五是高度集中的权力运行需要更加规范。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呈现出的权力运行高度集中的新常态,要加强规范化运行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在健全的体制机制下、在有效的制度保障下高效运转,做到工作有制度、审批有程序、过程有监督、责任有追究,真正做到让权力运行“不能任性”。

责任编辑:朱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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