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程慧 林凤
近日,闽侯县检察院对一起一房多卖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提起公诉。郭某因沉迷赌博,为了获取赌资,于2018年8月将一处安置房出售给林某,获取购房预付款21万元,后将钱款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赌上瘾的郭某为了再次获取赌资,隐瞒已将该房出售的事实,于2019年4月、9月先后两次又将房屋卖给陈某、蒋某,获得27万元钱,继续用于赌博。后来事情败露,经被害人举报,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郭某隐瞒其房屋已经出售的事实,继续出售,并将财物用于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