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解读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
明确22项重点任务清单和32项典型试验成果清单
福州新闻网3月1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蒋雅琛)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明确了22项重点任务清单和32项典型试验成果清单。为什么要出台这一方案,如何创新发展数字经济?针对这些问题,省发改委进行了解读。
出台背景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选择数字化转型走在前列、代表性引领性较强的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河北省(雄安新区)先行先试,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深化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福建省在充分吸收采纳专家、企业等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
方案思路
“方案有四个方面的总体考虑。”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区域特色、多方协同。
坚持目标导向。以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为目标,构建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产业生态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数字经济发展中要素流通不顺畅、核心技术不够强、转型融合不深入、治理能力不到位、基础设施不匹配等关键性环节,开展针对性试验。
坚持区域特色。重点总结推广数字福建建设经验,深化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围绕“数字丝路”、智慧海洋、卫星应用等开展区域特色试验,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更多福建经验。
坚持多方协同。把试验区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加强统一领导,坚持市场主体,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全省一盘棋”机制。
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保障三个方面内容。
总体要求是:到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2.6万亿元以上,占GDP的比重达50%以上,建成数字中国样板区、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智慧海洋和卫星应用产业集聚区、“数字丝路”核心区。
《工作方案》包括5大重点任务:
加快提升数字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出加快建设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每年遴选公布一批数字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创新企业清单,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图谱。实施电子信息及数字产业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行动,实施数字经济园区提升行动。建设省级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滚动推进项目库。实施海丝空间信息港工程。
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出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创建一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实施“5G+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实施“互联网+社会服务”行动,加快实现全省看病就医“一码通行”。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施智慧社区工程。建设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一期)和监管服务平台。
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提出建设完善人口、法人、社会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库、电子证照等重点资源库、行业(主题)数据库。依法有序向社会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产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成立市场化、公司化运作的省级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数据交易,培育数据开发市场主体。
加快建设“数字丝路”,打造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核心区。提出加快建设厦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推进“丝路海运”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福州全球数字教育资源生产基地,建设南平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基地。推进厦门、泉州打造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数字“第一家园”对台一体化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数字新基建,增强数字经济发展支撑能力。提出扎实推进5G网络建设,深化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建设,争取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区域分中心在我省布局。实施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水利、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生态、智慧海洋、智慧广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构建全省统一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