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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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依法严厉打击涉枪爆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安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扩大打击枪爆违法犯罪战果,即日起至2022年底,我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持枪、爆炸犯罪案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案件,特别是网上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案件,走私枪支、弹药案件,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案件等4类重点案件,全力遏制重大枪爆案件,杜绝非法枪爆物品流散社会。
专项行动期间,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上交非法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在非法爆破作业、非法狩猎、非法炸鱼、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以及在寄递物流等方面涉及枪支、子弹、爆炸物品、仿真枪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万元,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各地统一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