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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违规消毒产品 健康管理中心被罚3000元

2019-07-23 07:45:03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叶智勤

  福州新闻网7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王顺超)近日,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福州市某健康管理中心货架上摆有在售的“名鹤牌脚洁喷剂”,该喷剂标签上标注的适用范围为:抑制足部多汗,祛除脚臭,止痒,对引起脚气(脚癣、香港脚)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有较强的抗菌作用。该消毒产品的标签暗示对疾病治疗效果,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健康管理中心处以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点睛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三条规定,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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