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上海综)7月10日,福州市公安局上海派出所将涉嫌盗窃罪的林某抓获,成功为失主追回被盗电动车。
据介绍,7月3日,连某骑电动车到台江区上海西新村市场,停车后忘记拔走车钥匙,取车时发现电动车已经不翼而飞,便急忙向上海派出所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后发现现场没有监控探头,根据连某提供的电动车特征,调阅了周边路面的监控视频。经过多日侦查,民警在监控视频中发现连某的电动车当天被一名陌生男子骑走。7月10日,民警确定这名陌生男子林某的身份信息,立即到林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其盗窃所得电动车。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供述了自己当天到市场时,发现一辆电动车电门锁上的钥匙没有拔走,于是心生贪念将车子占为己有。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台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