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对高、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第419期)

来源:福州市卫健委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对高、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第419期)

2022年5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1个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北京市房山区新增1个中风险地区、新调整1个高风险地区、1个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2个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

截至5月24日9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疫情高风险地区10个,涉1省3市区(北京朝阳、房山、海淀)。

中风险地区45个,涉5省13市区(上海闵行、黄浦、青浦,北京朝阳、房山、通州、丰台、海淀,辽宁丹东、营口,四川广安,河北承德、唐山)。

重点关注地区涉16省36市区,详见附表2。

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对从高、中风险地区以及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的人员按规定采取健康管理措施,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二、上海市入(返)榕人员:14天内有上海市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实施7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

北京市入(返)榕人员:4月13日(含)以来有北京市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抵达我市目的地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来自报告病例所在街道(乡镇)其他低风险地区的入(返)榕人员,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来自报告病例所在区其他街道(乡镇)的入(返)榕人员,实施3天居家医学观察+11天健康监测。上述两类人员需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北京报告病例所在区及街道(乡镇)分布详见附表3。

天津市入(返)榕人员:5月2日(含)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达我市目的地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有北辰区和东丽区旅居史的,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

三、近期我市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的区域范围”以及“重点关注地区”(见附表)。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的区域范围”以及“重点关注地区”返榕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特别是3至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配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18岁以上市民第二针疫苗接种已满六个月的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表:1.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一览表

2.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一览表

  3.北京报告病例所在区及街道(乡镇)分布情况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24日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对高、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第419期)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对高、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第419期)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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